醉酒駕車
現場改名
想逃跑?
您可千萬別學他!
“事故現場一輛紅色轎車四輪朝天翻在收費站安全島中,但現場并未發現該車駕乘人員,走近能聞到車內一股濃烈的酒氣,據收費站工作人員稱,車內駕乘人員共三人,已相互攙扶沿公路向南步行離開現場。”煙臺高速交警支隊海陽大隊民警劉慧晶告訴記者。

在事故現場南面大約500米處,一名男子蹲坐在路邊,滿臉血跡,民警判斷該男子是交通事故當事人之一。雖然只找到兩名駕乘人員,但鑒于現場情況,民警將二人帶到海陽市人民醫院進行檢查和抽血化驗。第三名駕乘人員也在事故發生第二天主動投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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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劉慧晶詳細介紹了事情:“當天晚上,駕駛員王某跟朋友在海陽鳳城的一個酒店里喝酒后,三人相約要到海陽市里唱歌,在行駛到威青高速海陽收費站時,因為酒精作用,加上操作不當,引發了事故。經過檢測,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193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”
喝酒不開車
開車不喝酒
經常掛在嘴邊的話
卻還是有人置若罔聞
可能是對“酒駕”不夠了解
下面這些,得知道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確規定:
“道路”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過的地方,包括廣場、公共停車場等場所。
所以,無論是停車場,還是酒店門口,只要是酒后挪車就可以認定為酒駕。
指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/100ml,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清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按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處罰金并拘役。
指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,將暫扣飲酒駕駛者六個月駕駛證,并處1000~2000元的罰款。
喝酒后,擔心遇到交警檢查,不要以為靠喝水、抽煙、吃口香糖等方式,就能讓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來。
酒精檢測儀是檢測來自肺部的氣體,而不是口腔里的,而酒精的逐漸代謝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,隔夜血液中仍然含有酒精,還是可能造成酒駕,這就是咱們說的“隔夜酒”,喝水也是不頂用的。
再給大伙算一算“酒駕成本”,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規定,酒駕、醉駕交通違法,均要付出沉重的“法律成本”!
注意!即使沒有酒后開車,也有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:
比如,在飲酒過程中,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,仍極力勸酒或脅迫、刺激其飲酒,且飲酒后不給其找代駕。
比如,明知駕駛員飲酒,仍教唆、脅迫或命令其駕駛機動車。
比如,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,仍將車輛出借給借車人。
……
駕車不是兒戲,酒后別當司機!